Bonnie Sex

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

執輸行頭殘過敗家


我可以選定任何一個空的空間,然後稱它為空曠的舞台。如果有一個人在他人注視下經過個空的空間,就足以構成一個劇場行為。(I can take any empty space and call it a bare stage. A man walks across this empty space whilst someone else is watching him, and this is all that is needed for an act of theatre to be engaged.)
這是布魯克(Peter Brook)定義劇場的經典名句,被引用次數之多,自不待說。引者通常以此說明戲劇最單純的本質,那就是我們只需選定任何一個空間,而毋需任何富麗堂皇的大劇院,戲劇照樣可以發生。可是,並不是很多人能讀出這句說話的內在結構。布魯克的真正用意是,最本質性的戲劇只包含了三個元素:空的空間、人、以及觀看。而這三個元素,既是必要條件,也是充份條件。想像戲劇為何物,總離不開是從「空間」和「人」兩處入手。但忽視「觀看」在戲劇中的決定性置位,卻又是戲劇理論家將戲劇理論化時的一個常見盲點。
先哲告訴我們,戲劇本質在於「人的行動」。但布魯克的說法卻提醒我們,人的行動並不能構成戲劇,只有當行動在「他人注視下」方可理解為戲劇。因此,戲劇的「人」,不只是指向表演者,也同時指向觀眾,兩者關係正在於「觀看」。在某些前衛劇場裡,表演者和觀眾的區分有時並不明顯,好些演出甚至故意顛覆兩者之間的既定關係。但即使如此,我們也不能否認,表演者和觀眾之間的二元對立,仍然是當代戲劇藝術的常態。「表演者」和「觀眾」分別構成劇場主體的兩種形態,在概念上,兩種形態是排斥性的,既不存在中間狀態,亦不容許兩種形態的互換。也就是說,即使觀眾突然走到台上,他也不能變成表演者;同樣地,即使表演者走到觀眾席上坐下來,他仍是一名表演者。
當然,概念上如此,現實卻未必如此。打破表演者與觀眾之間規限的行為時有發生,可是,我們亦必須注意,這些所謂打破規限,很多時都是在表演者的設計之內的。例如表演者邀請觀眾上台、煽動觀眾起哄等等,這實際上只是表演者行使其在劇場裡的權力,將觀眾強行劃入為其表演的一部份。這種觀眾「變成」表演者的狀況只是暫時性的,也在表演者的控制下進行,因此本質上並未扭轉「表演者」跟「觀眾」的關係。觀眾並未在「觀看」以外獲得其他形式的能動性,劇場仍然以表演者為最終主體。
把劇場想像為一個隱沒觀眾的裝置吧。裝置的主體本來是由表演者和觀眾共同組成的,但兩者卻並非處於對等的位置:透過被觀眾觀看,表演者的行動才得以成為戲劇,但觀眾的位置卻因而隱沒在表演者的陰影之下,觀眾沒有因此被取消,卻被迫變成沉默。
觀眾的唯一出路,就是從劇場裡逃到外部世界去。之所以存在上述表演者與觀眾之間的主奴關係,主要是因為我們一開始就把劇場理解為一個封閉體系。布魯克把「空間」、「人」和「觀看」視為構成戲劇的全部元素,這個說法正正忽略了一點:戲劇之所以能夠形成,正是在於我們把世界劃分為「劇場」和「外部世界」兩部份。而進一步說,這種劃分也是暫時性的,即使在布魯克的說法裡,我們仍可讀出這樣一重意思:作為劇場的「空的空間」是被「選定」的,我們大可以在戲劇行動完成後把空間釋放出來,任它重新跟外部世界接合。那麼,曾經出現的劇場便不再存在了。同樣地,在戲劇行動和觀看行為完成後,表演者和觀眾離開劇場,其劇場主體性亦馬上消失,重新返回世界之中,回復眾生平等。
因此,劇場不可能是封閉體系,相反,劇場很可能是所有藝術形式中最沒固定形構的一種。我們甚至可以如此理解:劇場沒有實體,它不過是「人」迎向世界的一種中介狀態,透過各式各樣的行動方式,「人」把世界上的事物重新裝配、詮釋和再生產。表演者藉著參與一個被命名為「劇場」的場域,以自己的身體和行動對世界進行再生產;而觀眾亦同樣地參與這個被命名為「劇場」的場域,以「觀看」的方式將表演者再生產的世界接收下來。而劇場的政治性,則往往並不在於表演者如此以劇場實踐闡釋其理念,反而在於觀眾如何觀看。觀眾才是以戲劇形式連接「人」與「世界」的關鍵:當帷幕落下,表演者完成演出之後,其對世界的裝配和再生產便停止下來,這時只有觀眾才能讓其生產持續下去。尤其是,當作為劇場的「空的空間」被釋放之後,戲劇便無法再以「人在空間中行動」這一形式存在,而必須以另一種方式呈現。
必須這樣重新想像劇場:劇場之所以是一部具生產性的機器(machine),而不是一個僵化的裝置,關鍵便在於觀眾如何把「劇場化(theatricalized)的世界」帶離體制化的劇場,重置於真實世界之中。那將是一個關乎觀眾慾望的問題。